广发改〔2022〕237号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广元朝天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用电需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增强网架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元朝天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205-510800-04-01-249151)。
二、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朝天区朝天镇、大滩镇、羊木镇;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明月峡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明月峡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二)八庙沟—明月峡110kV线路新建工程:由明月峡220kV变电站3#间隔起至八庙沟110kV水电站门型构架止。线路额定电压110千伏,导线截面300mm2,导线允许温升按80℃设计,线路长度:21.5km。
四、项目总投资3059万元,由企业自筹资金作为资本金。
五、工程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森林植被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批转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工程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的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业主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环保、用地等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你局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督促项目业主按照供电工程相关规定,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建设管理,减少环境破坏,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广元朝天八庙沟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项目业主: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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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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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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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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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
招标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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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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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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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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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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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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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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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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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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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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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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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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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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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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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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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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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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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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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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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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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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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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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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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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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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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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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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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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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附属工程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管理,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可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比选确定,并严格按“川发改法规〔2020〕40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盖章)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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