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发改函〔2017〕156号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玉林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充电设施布局、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建议》(第9号建议)已转我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议采纳情况
您所建议“及时制定我市电动汽车行业及充电设施发展规划与相应配套措施。扩大充电设施试点地区范围和增加试点地区数量。抓住国家发展政策扶持契机,促进我市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已在相关规划中予以采纳。
二、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形成了电池材料、电池到动力总成、整车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具备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整车全面实现“广元造”的基础条件。
(一)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企业情况。我市现有新能源汽车企业6家,其中整车生产企业1家、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2家、材料生产企业1家、配套企业2家。四川兴能新材料公司从事高电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锰酸锂、负极材料钛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专利60多项,在2012年四川省科技厅组织的锂电材料科技成果鉴定会上,兴能正、负极材料分别获得“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称号。四川剑兴锂电公司从事电池生产,是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批准的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其生产的锰泰龙系列电池具有高安全、可快充、长寿命、宽温运行等特点,在航天、航空、航海、电动公交、电动轿车以及重要国防领域推广使用。四川兴能新源科技公司以汽车动力电源、储能电源及启停电源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主要业务。剑阁县兴能充电运营公司主营电动车充电、销售、租赁以及维修服务。四川新纪元电动汽车动力总成公司以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及整车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要业务,拥有三电核心技术(电池、电机、电控)的全部自主知识产权。四川思达汽车公司研发的纯电动大中型客车及自制自用底盘项目产品于2016年8月通过准入资质验收。
(二)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产品及规模情况。我市纯电动汽车产业产品主要有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电机、电控等重要零部件,并已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四川兴能新材料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锰酸锂产能达到1000吨/年,负极材料钛酸锂的产能达到3000吨/年。四川剑兴锂电公司“锰泰龙”系列钛酸锂电池产已形成年产5000万安时软包钛酸锂电池生产能力,预计年底可再增加年产2亿安时方形铝壳钛酸锂电池产能。四川兴能新源科技公司目前已拥有1.5亿安时大巴车动力电源产能。四川兴能新材料公司与成都客车联合开发的8.5米、10.5米共6个钛酸锂快充客车车型已进入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四川新纪元动力总成公司预计12月底可形成1亿安时磷酸铁钒锂电池生产能力,与成都客车公司合资组建的四川蜀都新纪元电动汽车公司研发的6—12米五款纯电动客车已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四川思达汽车公司已经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准入产品为纯电动大中型客车及自制自用底盘。
(三)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目前全市共建设充电示范站一座、充电桩35个,每天可为300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其中剑阁县兴能充电运营公司在剑阁县建成充电示范站一座,配置350KW充电桩10个,30KW充电桩10个;广运集团在剑阁县建成60KW直流充电桩5个;广元市城区建成40KW特斯拉专用充电桩4个、7KW充电桩6个。
三、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规划情况
2015年,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四川省2017-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0%、25%和30%,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力度。四川省也制定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将我市列为重点推进地区之一。针对此项工作,我市正在稳步推进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行业发展。一是召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2017年3月23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专题讨论研究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座谈会上邹自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电动公交示范线建设问题。4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我市纯电动快充公交示范线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市领导谢刚、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国资委、剑阁县政府及市公交公司、广运集团、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剑阁兴能充电营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是出台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措施。为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汽车产业规模,形成较为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6月6日,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四是配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我市住建局将从2017年开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相关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同时,正加快编制《广元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根据目前工作进度,初步确定规划建设公交充换电站3座、公共充电站4座、专用充电桩3833个、公共充电桩667个和川陕高速公路快充站2座。超前安排支持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电网建设。依据规划和电动车存量,将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2017年城市配网建设规划;加大招商和业主引进,探索在人流、客流、物流集中区建设“四站一场”(加油、加气、充电、LNG加注、停车场)能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公交、出租、观光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开展试验示范。
四、我市对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的配套政策
2017年6月27日,我市出台《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广府办发[2017]77号),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一是加快纯电动公交示范线建设。以打造全省纯电动快充公交车示范线为契机,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9号公交线路、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剑门关景区(南门)、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剑阁县普安镇客运站3条纯电动快充公交示范线建设,确保今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逐步增加新能源纯电动公交线数量,在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市中心城区未来3年内每年新增1条纯电动公交线,各县区3年内至少新增1条纯电动公交线,并全部使用纯电动公交车。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提升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环境质量,结合2020年建成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目标,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市城区新增、更新公交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原CNG清洁能源车辆逐步淘汰;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内用车3年内原则上全部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市城区出租、物流、环卫等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制定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效应和杠杆作用,对2017—2019年新购置我市生产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二手车除外)的本市消费者(个人、单位用户),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再给予地方补贴;市外消费者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再以销售收入税收市内留存部分作为补贴。
(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年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保障土地供应。二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17年7月底前建成3条快充公交示范线的充电基础设施。除广运集团、市公交公司运营线路外,市城区其他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主要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确定承建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到2019年底,市、县区主要公共领域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企业扶持力度。一是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投产3年内,将我市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缴纳的税收市内留存部分全额补助相关企业,作为科研攻关、新产品推广使用资金。二是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共同发起设立广元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进行投资,基金规模初步确定为10亿元。其中,广元广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市财政出资10%作为劣后级,四川兴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1%,其余89%由基金管理人募集社会资本作为优先级。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清算退出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同时,我市还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和考核,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李法银;联系电话:0839-3265028)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