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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李成龙 写信时间 2025-04-07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5-04-09
联系地址 四川广元东坝万源街道 联系电话 152****2071
信件主题 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时间短,营业收入为零,该如何划分企业为大中或小微企业类型?
信件内容 老师,您好, 作为广元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不久就到银行贷款时,遇到企业划型问题,双方看法不一致。具体情况是,我企业是刚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资产总计2亿元,已经开始预售,预售收入501万元,但是因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特殊性,按照会计准则,预售收入还未确认为营业收入,所以营业收入为零,银行认为我企业规模较大,应当划为中型企业,但是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我们资产大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我企业认为应当划为小微企业,如果划为中型企业,银行可对我企业申请的贷款收取贷款承诺费,如划为小微企业,则可以免收。想咨询下老师,对于这种情况,在正常情况下划分中小微企业的准则是看一年的从业人数或者营业收入,但是当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时候,对于营业收入的计量,应该如何计算呢?是否可以按照,预计营业收入=当年企业已产生销售收入/当年第一次产生销售收入以来累计月数*12来判断?感谢老师。
回复内容 李成龙先生:您好!您在我委主任邮箱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请与市统计局对接,查询企业营业收入情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具体事项请咨询经信、统计部门。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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