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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四套“组合拳”,织密招投标监管“防护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5993 发布时间: 2022-10-14 字体: [ ]

广元市高度重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围绕一个招标人主体,紧盯评标专家、代理机构两类人员,聚焦标前、标中、标后三大环节,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核查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阳光招标+信用监管”、市场主体常态化沟通对接四项机制,守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出口“要塞”,持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大力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在2021年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省前列。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一个主体压实责任。系统梳理从履行招投标审批核准手续到履约管理等招投标全过程的招标人责任,落实其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委员会组建、中标人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同步对应建立招标文件条款上网前合法性承诺等权利监管措施,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细化招标人18项负面行为清单,明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自招标文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检查,落实招标人将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载入招标文件,加强对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问题招标人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以改促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二)紧盯两类人员规范行为。强化招标代理监管,对在我市注册从业的152家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信息、代理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覆盖核查,并持续加强招标代理人员执业监管,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督,坚持从内部约谈、不良行为信用记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多维度严肃问题惩处。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执行“一标一考核”制度,及时填写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表、现场考评表,进一步强化对评标结果复核申请、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的审核认定,严格做好问题评标专家的信用扣分和行政处罚工作。

(三)聚焦三大环节强化监管。优化标前准备环节,取消招标文件前置审查备案,改为标前招标文件条款合法性承诺和事中事后抽查,鼓励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并在挂网前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挂网招标前30日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制度,提高项目准备成熟度。强化标中开评标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安装“开评标远程视频监督系统”终端,实现对开评标现场的“嵌入式”监督。紧抓标后履约管理,构建业主管理、行业监督、联合执法、问效追责“四位一体”的标后监管工作模式,明确项目主要人员变更情形、变更条件、变更程序,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检查,积极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四)坚持四项机制优化环境。实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连续3年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坚持市县同步发力,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行业部门“三线并进”协作起底线索、深挖问题、严查快处、曝光震慑,逐步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坚持线索调查同步推进、项目信息实时共享、行政司法协同发力,规范招投标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程序,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运用标前、标中的数据信息和标后监管发现的线索进行比对分析,突出刑事司法先行,有效解决围标串标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三难”问题。创新“阳光招标+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制度查询“政策包”和投诉处理台账,实现招投标政策文件和投诉处理结果“双公示”,依托信用中国(四川广元)平台构建招标人、从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实行积分制管理,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差异化监管。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三全三化”服务机制,推进全流程线上交易电子化、全方位信用监管制度化、全过程监督管理透明化,建成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电子保函系统,积极开展跨省市异地远程评标,制定“十九严禁”等15项制度规则,分级分系统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投诉处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减三分之一,构建与市场主体定期沟通和关切回应反馈机制,动态建立市场主体清单,实现对接沟通常态化、全覆盖。

二、取得成效

(一)系统治理“严惩”。连续3年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全市累计核查项目659个、发现问题627个、警示约谈471人、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37人、移送起诉200人、收取罚款、违约金等2890万元,曝光典型案例13起,纳入“黑名单”企业16家,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倒逼招投标市场自我净化。

(二)制度篱笆“扎紧”。坚持治理促监管、监管促规范的系统思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梳理形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两张清单”,坚决纠正“自设权力”行为,研制 “十九严禁”、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等15个制度文件,成功构建“6+1”约束体系,实现监管对象监管环节全覆盖。

(三)电子交易“提速”。实现工程建设领域线上开标全覆盖,全流程电子招标占比95%,跨省市异地远程评标占比32%。CA认证收费实行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免费办理,对投标人收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电子保函执行0.48%收费标准、累计保额达44亿元,有效解决“耗时长、多聚集、成本高”的问题。

(四)信用监管“增效”。对招标人、从业单位实行全方位信用监管,制定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和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信息台账,实行积分制管理,累计在信用中国(四川广元)平台公示招标人及从业单位加减分信用信息23条,有效推动信用建设与招投标管理高效衔接。

(五)市场服务“便利”。畅通12345热线、书记市长信箱、部门网站等问题建议征集渠道,构建市、县(区)两级招投标普法培训体系,近3年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招投标领域政策业务培训达1000余人,建立市场主体定期沟通和关切回应反馈机制,召开企业座谈会12次,解决反馈问题建议46条。

下一步,广元市将全面落实国、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始终紧盯市场主体需求,力打造招投标最优营商环境夯实招标人、代理人、投标人、中标人、评标人、行政监管部门6大主体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6+1”约束体系,坚持标前“合法性承诺+提醒告诫”、标中“一标一考核+一标一排查”、标后“人员管理+严格监管”的招投标全链条监管,切实巩固提升“服务便捷、制度有效、监管有力、处理有序”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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