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向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和委内各科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分别就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节能审查、规划和项目环评、资源环境价格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全市绿色发展。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