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广发改〔2020〕571号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590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各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对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涉农收费、价格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后公示到乡镇、村组,做到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广元市2020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广元市2020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广元市2020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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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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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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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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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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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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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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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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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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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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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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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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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征基数3倍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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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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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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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行为发生时上一年的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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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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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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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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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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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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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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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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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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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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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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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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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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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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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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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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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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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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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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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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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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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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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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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民政
部门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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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基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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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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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广发改(2013)508号
|
县(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殡葬服务收费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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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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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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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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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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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殡仪车8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高档殡仪车90元,按往返实际公里计算,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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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遗体存放
|
具
|
6/10
|
|
多柜6元,单柜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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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遗体火化
|
具
|
250
|
|
|
|
4
|
骨灰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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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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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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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盒每年普通50元,高档70元,骨灰墙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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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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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
|
六
|
普通高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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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期
|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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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生.期
|
280/340/460
|
广府函[200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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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期一般高中280元,市级示范高中340元,省级示范高中460元
|
2
|
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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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件
|
按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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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在各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内公示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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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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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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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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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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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市城区
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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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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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0/1100/12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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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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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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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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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渔业产值
|
|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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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费字﹝1992﹞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财综﹝2012﹞97号
财税﹝2014﹞101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
|
1
|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
|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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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际水面30-100亩以上
|
0.5-1%
|
|
(2)
|
实际水面500-1000亩
|
0.3-0.4%
|
|
(2)
|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
0.1-0.2%
|
|
2
|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
|
|
(1)
|
江河渔船
|
年总产值的2-3%
|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年总产值的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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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元市2020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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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
对象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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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供电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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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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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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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瓦时
|
0.5464
|
农村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57号
|
执行四川电网统一规定的农村居民用电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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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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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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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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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
按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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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
|
按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农业用水价格文件
|
农业用水价格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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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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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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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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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月
|
22-23
|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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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广发改〔201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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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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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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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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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服务
|
|
在公立养老机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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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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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广价函〔2010〕11号
广发改函〔2015〕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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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费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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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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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延伸服务
|
|
殡葬机构公示
|
个人
|
广发改〔2013〕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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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殡葬延伸服务收费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
六
|
公墓维护管理费
|
年
|
墓墙50-60,普通墓70-80,中档墓80-90,高档墓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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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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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改函〔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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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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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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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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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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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期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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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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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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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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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高中作业本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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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教辅教材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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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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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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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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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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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广发改(2019)305号,
广发改(2020)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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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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