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广元市节能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17297 发布时间:2022-09-30 分享: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节能工作,决定建立全市节能专家库,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组织广元市节能专家库专家参与节能业务咨询、节能审查、节能验收、节能检查、节能监察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节能专业智力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节能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有色、石化、焦化、化工、建材、钢铁、能源、电力、信息网络、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服务等节能管理方向;

3.具有两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承担过节能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能源岗位管理等工作;

4.了解能源相关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

5.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7.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2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自愿遵守广元市节能专家库专家管理规定。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节能专家库专家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所在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曾被取消专家资格,尚未解除的;

2.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专家资格的。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日—20日。

四、申报方式

(一)个人申报。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申报时间内,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申请加入专家库。个人申请加入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单位转报。由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转报我办。

(三)申报材料。申请人员需提供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专家遴选

申报时间截止后,我办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结合专家申报条件,遴选专家进入广元市节能专家库。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专家库纳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可,0839-3268513;

电子邮箱:525941345@qq.com

附件: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

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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