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节能工作,决定建立全市节能专家库,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组织广元市节能专家库专家参与节能业务咨询、节能审查、节能验收、节能检查、节能监察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节能专业智力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节能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有色、石化、焦化、化工、建材、钢铁、能源、电力、信息网络、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服务等节能管理方向;
3.具有两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承担过节能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能源岗位管理等工作;
4.了解能源相关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
5.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7.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2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自愿遵守广元市节能专家库专家管理规定。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节能专家库专家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所在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曾被取消专家资格,尚未解除的;
2.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专家资格的。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日—20日。
四、申报方式
(一)个人申报。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申报时间内,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申请加入专家库。个人申请加入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单位转报。由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转报我办。
(三)申报材料。申请人员需提供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专家遴选
申报时间截止后,我办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结合专家申报条件,遴选专家进入广元市节能专家库。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专家库纳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可,0839-3268513;
电子邮箱:525941345@qq.com
附件:节能专家入库申请表
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