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根据《广元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广委办〔2017〕56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委于近期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广元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责任分工方案》)。
《责任分工方案》的制定出台,将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责任分工方案》还要求其他党组成员作为分管领导应当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政策法规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