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7756 发布时间:2016-10-25 分享: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2)逐步建立“双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建立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抽查计划及市发展改革委当年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4)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将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推送至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


(政策法规科、经济信息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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