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联动调整天然气价格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6085
发布时间:2019-04-11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和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政策,确保增值税改革红利让利于用户,市发展改革委决定相应调整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天然气价格,从2019年4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3.03元/立方米下调至2.92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基准门站价格和配气价格下调因素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统筹安排。据测算,本次天然气价格联动下调,全年将减轻天然气用户气费负担约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