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广元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启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办及人行广元分行,抓紧构建市、县(区)各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及“双公示”信用信息推送、公示工作机制;督促市、县(区)各部门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并落实“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县区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单位)(含中央、省直属部门、驻广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本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由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省政府门户网站。此项工作,将于今年8月上旬开展试运行,同月下旬全面推行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