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碳交通建设成效初显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5934 发布时间:2018-09-28 分享:

近年来,我市以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大力优化交通结构,全市低碳交通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630号),在配套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推进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构建城市公共交通多层次、多样化出行体系,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前,全市有公交运输企业10家,公交车570辆,其中:清洁能源(CNG)公交车390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68.4%

二是大力推进公交绿色发展。根据《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广府办发〔201777号)要求,市中心城区2017年开始3年内每年新增1条纯电动公交线,各县区3年内至少新增1条纯电动公交线。市城区新增、更新公交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目前,市城区9路公交线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剑阁县开通西成客专剑门关站至剑门关景区,西成客专剑门关站至剑阁县普安镇纯电动公交线路。全市新购公交车59辆(其中清洁能源4台,新能源公交车53辆),新增能源公交车占新增公交88%

三是全面升级城市出租车。鼓励出租汽车企业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有出租客运企业17家,出租汽车967辆,其中:油气双燃料出租车927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95.9%,出租车广告均采用LED发布。近一年以来,更新淘汰老旧出租车268辆。

(市发展改革委低碳发展科  供稿)

主办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19034321号 网站标识码 :5108000024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60号
联系电话(及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39-3260185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