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投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优先支持省级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倾斜支持按国家要求需要省级配套资金的项目。包括以下七大支持方向:
一、节能项目。重点支持省级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项目。
二、循环经济项目。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支持循环经济城市、园区、企业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支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四、环保项目。重点支持环境污染治理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等。
五、应对气候变化项目。重点支持低碳城市、产业园区、小城镇、社区和企业试点示范项目,以及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支持开展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和低碳产品认证。
六、重点改革创新项目。用能权交易有偿使用和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能耗在线监测、环境资源合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等相关建设项目,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低碳能力建设项目。
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领域建设项目。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