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⑥ | 市县财政预算资金超千万元 推动消费持续回暖

来源:广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7-28 分享:

《广元市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具体政策措施》

“安排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资金1000万元以上,着力提振商贸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7月27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元市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具体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丽就我市多项政策来刺激消费进行了解答。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今年以来,国、省密集出台了包括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促进家居消费11条措施等在内的各项政策,促进消费复元活血。 

她说,就我市而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费工作,始终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在落实好国、省系列促消费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实施“2023消费促进年”行动,从“消费基础建设”“消费提质扩容”“市场主体培育”“文旅体融合发展”等七个方面着力,配套出台《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并安排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资金1000万元以上,着力提振商贸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

鼓励举办展会、节会活动。为进一步刺激消费,将对举办促销、大型展会活动等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0.5万元—5万元/场的补贴。上半年,我市举办各类促销活动700余场次,参与企业6000余家次,拉动消费40亿元。

支持打造川北美食之都。对评为省级、市级特色餐饮街区的运营管理主体、省级、市级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还将给予0.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和广泛宣传等措施。上半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广元市首届四个“十佳”(十佳餐厅、十佳火锅店、十佳面馆、十佳小吃店),并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消费品牌创新发展。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发展首店经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家政业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智慧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绿色商场的县区或市场主体,给予1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进规入统”和做大做强。对首次入库且连续2年在库正增长的规上、限上企业,从入库第一年起,按年度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两上”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还将支持“广元造”产品营销推广,对在全国重点城市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店的企业,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为支持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消费活动,将在统一平台发放文旅体消费券150万元。

“可以说,市委市政府将把促消费、扩内需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我们商务部门也将全面贯彻各项部署,用好各项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马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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