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百企评中介”活动 工作方案》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9398 发布时间:2022-01-17 分享: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百企评中介”活动工作方案》的函

 

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元市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广元市“百企评中介”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百企评中介”活动工作方案》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广元市“百企评中介”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六大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评价活动,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自觉规范执业行动力,努力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中介机构与服务对象互惠共赢的良性循环,不断优化中介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价范围

在广元市域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有偿服务的所有涉审中介机构(含外地驻广元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评价办法

(一)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价结果推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业主评价。业主单位对中介机服务机构的评价实行一事一评,主要是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服务成果质量、服务效能、服务收费、合法经营等内容进行评价,填写满意度评价表(见附件),评价结果报送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评价基准分100分,具体按以下内容进行评价打分:

1.效能情况(50分)

以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依据,在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质量符合业主单位要求。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中介活动、且服务成果经多次修改的,每超期一天或每次修改的扣1分,最多扣6分,如因服务超期导致审批延期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每件扣10分。

2.收费情况(15分)

能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政策,市场价格制定合理。适当降低收费,优惠业主单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每次扣5分。

3.服务情况(35分)

中介服务机构能热情、主动服务,一次告知相关要求,避免业主单位多次往返。未落实一次告知,提出多次不同要求的,每次扣5分,7次以上不得分。

具体评价指标和分值如下:效能,满意(40~50分),基本满意(30~40分),不满意(30分及以下);收费,优惠(12~15分),合理(9~12分),不合理(9分及以下);服务,好(28~35分),一般(21~28分),差(21分及以下)。

(三)结果公示。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各行业监管部门推送的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结果,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方便业主单位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介机构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百企评中介”活动,认真研究本行业中介机构评价办法,健全评价及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机构人员、工作措施并逐一压紧压实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信用激励机制、信用预警机制、信用限制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

(三)坚持以评促改。评价活动要始终将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点,督促中介机构把业主反映的不满意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内容和方向,促进中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附件:业主单位对中介服务机构评价表




附件

业主单位对中介服务机构评价表

 

项目编号

 

办结时间

           

项目名称

 

中介机构

   

 

业主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监管机关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评价内容

基本分

评价

结果

评分标准

效能情况

满意

40~50分)

 

在合同或协议时间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前完成服务成果的编制工作;并且成果质量高。

基本满意

30~40分)

 

基本在合同或协议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的编制工作;并且成果质量较高。

不满意

30分及以下)

 

服务成果的编制工作超出合同或协议的时间;并且成果质量较差。

收费情况

优惠

12~15分)

 

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收费,返利于业主单位。

合理

9~12分)

 

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范围内进行收费。

不合理

9分及下)

 

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服务情况

28~35分)

 

态度热情、服务主动,相关技术规范解释明确,需提供资料实行一次告知,无多次往返现象发生。

一般

21~28分)

 

服务工作基本到位。

21分以下)

 

服务态度较为恶劣,告知不明,造成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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