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2021年粮食收储专项检查“双随机”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36736 发布时间:2021-10-15 分享: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广元分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粮食收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粮农利益,维护粮油食品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元市2021年粮食收储专项检查“双随机”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函告你们,请支持配合。

 

附件:广元市2021年粮食收储专项检查“双随机”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

 

广元市2021年粮食收储专项检查“双随机”

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一、检查事项

(一)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二)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

(三)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由市发展改革委确定,其中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5月、9月。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时间为每季度,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6月、10月。

三、检查对象

政策性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对象为小包装应急粮油承储企业;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对象为粮油收购户。

四、联合监管部门

2021年粮食收储专项检查“双随机”联合监管牵头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科室为粮食监督检查科。联合参检单位为市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广元分行。根据监管领域和检查重点的不同,联合检查单位适时调整。同时,参与检查部门的人员实行随机抽取。

五、检查内容

(一)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1.库存粮食数量核实。

2.库存粮食质量。

3.轮换计划。

4.统计账、资金账。

(二)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

1.数量、质量。

2.是否超期储存。

3.账实相符。

(三)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1.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

2.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

3.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行为。

4.是否存在“转圈粮”。

5.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6.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粮食收储专项检查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互相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全过程留痕。各单位应全面推行“双随机”联合监管全过程痕迹管理,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检查过程及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三)抓好问题整改。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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