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复函(广发改函〔2020〕89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17855 发布时间:2020-11-04 分享: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复函


张从远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上《关于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缓解实体企业困难的建议》(第79号)已由市政府转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迅即组织专题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提案里对实体经济发展困难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所提的建议指向性针对性很强,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出台了系列文件,推出了系列举措,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力推动了我市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您所提的建议内容与市政府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不谋而合,目前,正结合您的建议,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集问题抓整改,为企业服务解难题

9月11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暨全市政府系统“优化政务服务,助力市场主体”推进大会召开,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深刻分析了我市在企业招引、开办、经营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他指出,要正视和直面问题,切实找准优化政务服务的突破口。要真正树立“企业家是城市英雄”的理念,把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为最高目标,实实在在为企业、为投资者排忧解难、保驾护航,让企业家在广元安心创业、顺心办事、放心经营、舒心生活。

9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邹自景主持召开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2020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暨全市政府系统“优化政务服务 助力市场主体”推进大会贯彻落实督查情况、市级有关部门落实廉政工作会议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对标先进再发力,推动营商环境上台阶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1. 持续推广“一网通办”。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是以一体化在线平台为基础,统筹抓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2345热线平台、大厅智能管理系统,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网络互通,数据共享。二是加快“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积极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办理。有机结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三是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3.0版,落实各项软硬件建设。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2. 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一是建标准化政务大厅。建立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二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环节。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要求,及时取消9项审批事项,推进3个方面审批环节合并,调整2个方面审批时序。全面推行“一窗进出、全程在线、并联审批”,通过“网上导办、无偿代办、全程督办”,实现全流程全事项全覆盖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办件,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

(二)优化市场环境,迸发企业活力。

1. 有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一是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各类投资者敞开市场。二是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市、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三是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落实《广元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广元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紧盯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以及中介服务不规范不透明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建“阳光交易市场”,实行一标一考核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察力度,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标后监管,抓好中标单位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对中标人资格造假、围标串标线索严格依法查处。将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在广元投标。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对政府采购项目逐步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落实“政采贷”优化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推行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减轻企业资金占用负担。深入开展“示范交易中心”建设,持续推行在线电子评标、“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年底前实现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2.全面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利举措。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和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监管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每个部门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加强协同联动,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强化结果运用。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3.不断改善企业融资环境。4月15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年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增速不低于14%,存贷比提高2%,长期稳定在60%以上水平。落实好《关于金融支持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十条措施》,确保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增幅不低于15%,制造业贷款增幅不低于10%,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普惠信贷增幅不低于30%。用好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及“园保贷”省级改革试点政策,推进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供应链金融,加快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创新担保方式,积极在银税互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抵质押融资方面下功夫,加快推出一批符合本地企业需求和特征的信贷产品。提高银企对接效率,聚焦企业具体困难和金融需求实施精准对接,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议”方式切实解决企业的具体问题。目前,选派了690名“金融服务顾问”、1290名“蒲公英(小红帽)金融服务志愿者”和50名“企业指导员”,对全市513户重点企业,2000余户种养殖大户落实了一对一金融服务。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清理规范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加快重塑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整合全市融资担保资源,构建以“省再担保公司为依托、市担保公司为主体、县区担保公司为分支”的“省市县一体化”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4.降低要素成本。落实好《广元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着力降低用电成本,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相关电价政策,切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扩大直购电执行范围。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科学合理安装专用变压器,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积极支持产业园区、地方电网整体“打包团购”,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实施精准支持。着力降低用气成本、继续争取国、省出台资源地用气价格优惠政策,争取扩大天然气资源地留存指标,积极争取中石油对工业园区和用气大户直供,对日用气3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园区创造管网供气条件。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深入推进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化改革,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把准关键环节,进一步简化报装流程,精简办理资料,压减办理时限。

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技改补助、科技创新、评选表彰等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并将享受政策的企业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示,防止搞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除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之外,一律不得新设立上述收费项目。积极支持以金融机构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着力优化办税服务,精简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扩大电子办税业务范围,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税收服务环境。

6.着力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坚持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营企业、工业企业、外贸企业、重点项目等问题困难会商会机制,落实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挂联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具体困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加快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保 11 月底前应清尽清。对有分歧账款抓紧研究,尽早推动争议解决。

(三)打造法治环境,促进公平发展

1.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理清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外,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人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免于行政处罚。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防止部门监管执法“一刀切”现象发生,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帮助企业尽快找准症结、改正问题、汲取教训,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2.加强企业司法保护。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凡是对企业作出责令停工停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加大加快对侵权行为的审判力度,对侵犯企业的行为零容忍;人民法院应进一步规范立案、审理的程序与处理环节,提高审理和执行效率,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坚决纠正错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优化制度支撑。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制定了《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元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从企业所需所盼出发,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制定具有广元特色的涉企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政策制定制度。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条款,确保民营经济“法无禁止即可进入”。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存在限制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法治环境。对新制发的规范文件,起草单位一律征求企业行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

4.深化法治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内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要创新形式、丰富渠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作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深入开展对企业内部犯罪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涉及企业案件的发案规律及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针对企业在产、供、销等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拓宽投诉举报、受理落实、跟踪反馈渠道。

(四)完善社会环境,为营商环境强基固本。

1.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共服务,这些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不平衡,将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稳定。加大优质教育供给,继续优化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布局,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优做强一批品牌高中,带动全市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优化医疗服务。加强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咨询导医、投诉接待、医疗证明、病历复印等多项服务,实现“患者最多跑一次”,改善患者就诊办事体验。加快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力争年底前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强化工业园区生活配套服务。围绕园区统筹规划布局餐馆、酒店、商超、医疗诊所、银行网点、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公共设施,支持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职工住宿问题,优化公共交通线路保障园区工人、群众出行,更好地满足园区企业和职工需求。

2.加强就业服务。消除就业障碍,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决定,不得变相设置相关行业从业前置条件。优化货运车辆登记和道路运输证照办理流程,积极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消衔接工作。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认真执行中央、省援企稳岗、社保减免等“稳就业”政策。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的监测,主动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全面分析、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积极应对各种新情况可能对就业带来的影响。鼓励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要严格履行,不因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责任人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开展政务诚信专项治理,加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核,不得在政策即将或正在调整时向市场主体作承诺,最后又以新政策变动的“不可抗力”等因素不予兑现,给企业“挖坑”。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协议、政府部门履约情况清理,重点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随意承诺乱承诺、“自杀式”承诺等行为,推动解决政府违约失信问题。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对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上给予支持,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禁入和不予支持等惩处。健全信用修复、信用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明确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应受惩戒范围,及时修复到期不良记录。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重点惩处围标串标、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等严重失信行为,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始终把企业、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努力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为广元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希望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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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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