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城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广发改〔2020〕413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 浏览量:8938 发布时间:2020-10-20 分享:

市教育局:

贵局《关于核定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对市城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成本调查报告,综合考虑教育系统的成本核算意见、学生家长负担能力等实际情况,经委价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4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费用减免。

二、执行时间:从2020年秋季起执行。

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有关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文件要求,督促收费项目实施学校抓好落实。一是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二是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和收费窗口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也可借助学校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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