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11641 发布时间:2019-10-18 分享: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改〔2019〕305号)

2019年6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改〔2019〕30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依据和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学生家长负担,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强调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公布了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公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公办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公办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学校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一)收费项目。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分类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可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讯通、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收费标准。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我市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

1.服务范围及时间:我市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为在校学生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当日18:00期间开展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2.试行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6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费用。

3.收费执行时间。试行收费标准执行一年,至2020年7月止。

三、收费管理和要求

(一)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公办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相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号,并通过学校官网、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应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一律不得收费。

(三)严格资金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服务性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资金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四)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课后服务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按照“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并在学期初将工作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管理机制;学期末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费用收支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主办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19034321号 网站标识码 :5108000024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60号
联系电话(及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39-3260185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