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解读

来源: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 浏览量:9058 发布时间:2019-07-01 分享: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规划》提出了四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全面指导2030年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垃圾收运体系的逐步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量迅猛增长,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设计服务期大幅缩短。据统计,全省现有117座垃圾填埋场,其中38座剩余服务期不足5年,37座剩余服务期在510年之间。传统卫生填埋处理方式国家原则上已不再推行,而目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覆盖范围有限,未来大部分城市将面临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为加快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减轻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有必要对我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并加快推进。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规划》提出通过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前端收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到2030年累计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0个,日处理生活垃圾7.105万吨,约占生活垃圾无害化总处理能力的80%,覆盖21市(州)、154个县(市、区),除甘孜、阿坝、凉山地区以外,其余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县城全覆盖。其中,2018—2020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扩建8个,2021—2030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个、扩建12个,总规模5.265万吨/日,总投资估算约238亿元。

三、《规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减量激励政策,不断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价格政策。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处理知识,消除公众担忧。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四是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提高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意识,强化垃圾处理设施环保执法监管;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故意编造、篡改排污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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