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解下达“十三五”新建绿色建筑目标任务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4306 发布时间:2017-11-14 分享:

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十三五”新建绿色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75号)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需完成29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目标任务。

近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将我市290万平方米目标任务按300万平方米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其中:中心城区150万平方米,利州30万平方米,昭化区7万平方米,朝天区7万平方米,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万平方米,苍溪县40万平方米,旺苍县18万平方米,剑阁县20万平方米,青川县8万平方米。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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