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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2-06-17 00:00 字体: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保障各级各类公办普通高中向社会提供更加高质量教育服务,促进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川陕甘结合部教育高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205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4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及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川教函〔2021533号)等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共同研究起草了《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即20226178:00起至202271618:00止。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市发展改革委联系方式:邮箱:245551647@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号(广元开放大学综合楼)收费管理科,粱栋;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3310

2.广元市教育局联系方式:邮箱:465119271@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4号(广元市教育局)计财科,袁国;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9334


附件:1.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起草说明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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