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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05-10 00:00 字体: [ ]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公正、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制定过程

结合2020年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执行情况,我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6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反复斟酌,结合招投标营商环境测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三、主要内容

《机制》共20条,分为正文和附件。正文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投诉要件及投诉书内容、受理和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主动回避情形、作出处理决定的要求、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责、投诉处理结果公示等。附件还包括招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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