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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7-10-23 16:57 字体: [ ]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编制113名,其中行政编制75名,其他事业编制38名。在职人员总数100人,其中行政人员68人,其他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59人。固定资产总额62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级部门的工作衔接,按要求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市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市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十八)承担广元市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广元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广元市低碳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23.4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70.41万元增长2.6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23.4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70.41万元增长2.69%。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2.9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46.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2.78万元,公用支出273.3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77.2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涉案财物、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设置购置经费15万元,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设备购置经费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1.6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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