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2-05-20 00:00 字体: [ ]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述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及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川教函2021533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召开“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广元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事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6名)

1.消费者10名,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若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报名人数不足或者无人报名时,我委将委托市消委会推荐产生;

2.利益相关方听证人3名,由市教育局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4名,其中教育领域专家学者2名、法律专家2名;

4.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9名,其中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等单位各1名,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6名)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和提出建议;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报名或通过QQ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2日8:30起至5月27日18:30止。

报名地址:利州区东坝文化路125号广元开放大学院内综合楼六楼609室。

联系人及电话:1.市发展改革委,王浩坤,3267254,邮箱:245551647@qq.com;

2.市财政局,徐元杰,3264236,邮箱:2498622472@qq.com

3.市教育局,袁国,13398447776,邮箱:465119271@qq.com;

特此公告。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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