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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76号代表建议回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9-12-10 11:35 字体: [ ]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76

代表建议回复的函

成伟平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向街道分成的建议》我委已收悉,感谢你们对项目投资工作关注及建议,我们对建议所提及的“市级的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能够适当的向利州区所涉及的乡、镇、办分成或者双向统计。”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市城区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承担大量繁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确为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为项目建设做好房屋征拆、群众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属地责任,是全市各类项目顺利建设的重要前提。市领导确定的市、区投资任务不重复、不交叉、不分成“三不原则”,是目前全市项目投资任务归属原则和实际工作准则,虽市本级投资项目未分成给基层,但项目建设形成的建安投资均纳入了项目建设地的GDP核算,此外项目形成的税收、就业等也为的项目建设地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考虑到利州区辖区内实施的重点项目相对较、多征地拆迁任务较重,对利州区辖区内年度涉及征地拆迁的市级重点项目,我们将积极建议市绩效目标办将利州区政府作为配合责任单位纳入考核奖惩。同时针对你们提出的“双向统计”的建议,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认真研究,尽可能采纳,不断完善投资目标任务体系。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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