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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7-09-01 10:26 字体: [ ]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广发改函〔2017〕151号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霞委员:

你好!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第83号提案)已转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领导,市场参与,多方支持,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构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2010年,成立了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用建设工作机制。2016年,经市政府审议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通知》(广府函〔2016〕140号),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及企业、个人、金融、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席会议职责、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二是切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依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纲要》和省信用建设《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同时制定了《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其《规划》和《方案》已于2016年11月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施行。按照《规划》总体构架思路,我市将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形成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提升和改善信用环境水平,至2020年,与我省同步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的社会诚信基础和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三是扎实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广元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并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具体工作中,实施了“诚信红名单企业”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第二届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新评选“诚信红名单企业”29家;公布司法系统所列失信企业名单(利州区法院一批、市中院二批),督促各级部门相应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市政府出台《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35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信用建设内容,强化抽查结果公示与运用,对所列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四是认真开展“双公示”信用建设工作。出台《广元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函〔2016〕90号)。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各部门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责任。2016年8月市级“双公示”工作全面推行,并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格局。五是持续推进部门(系统)信用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金融、工商、税务、质监、公安、卫生医疗等部门开展有关行业、个人信息数据库及平台建设工作。市政府出台《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33号),强力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质量信得过企业”创建工作;实施“诚信企业红名单”制度,制定了金融领域诚信企业建设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强化司法“三大平台”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出台《关于开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旅游行业信用建设和旅游业中小企业发展;在金融系统开展了“一库一网一平台”(“一库”即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一网”即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一平台”即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及企业信用、农村“信用村”及“信用个人”的建档工作。通过努力,部门(系统)信用信息平台及工作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部门信用建设稳步推进。六是强力推进政务管理信用建设工作。先后出台《广元市2016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广元市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精神的工作方案》、《广元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信用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督促全市各部门政务管理信用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在政务管理中强化诚信建设,保障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机制构建等各项信用建设任务在政务管理工作中得到具体化落实,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诚信水平的改善和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七是稳步开展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基础工作。按照我市“一网、四库、一平台+N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技术架构,积极开展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筹建工作。目前,我委正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谋商省市合作共建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相关事宜,力争年底基本完成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八是着力强化信用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以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及诚信社会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诚信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质量信得过企业”及“诚信红名单”企业创建宣传和失信企业、个人的惩戒警示教育宣传;积极打造校园诚信教育基地,开展“一人一校一队”校园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深入探索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我市引导企业建立信用体系有关文章被《人民日报》刊载,《金融时报》对我市诚信中小企业评选活动进行了报道,四川信用网、《广元日报》等多家媒体亦相应予以转载,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些工作,扩大了信用建设工作影响力,奠定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较好基础。

从近年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看,信用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尚存在诸多不足与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和健全。虽然我市构建了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但囿于现行行政体制及政策,其信用建设具体管理工作机构的落实尚存在一定困难;二是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有待强化。当下国家、省有关信用建设的制度、信用信息标准及规范的制定等滞后或缺失,一定程度制约了我市信用工作开展;三是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亟待加快。目前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处于筹建阶段,尚未能实现与省、市级部门及县区互联互通和提供信用信息社会化服务。部门信用工作和平台建设,虽取得较好成效,但总体上仍是相对独立、各自为阵。如何加快统一平台建设,是我市面临的当务之急的重任。四是信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增强。信用建设经验欠缺,业务水平尚待提高,这亦相应制约了信用建设工作的高效推进;五是信用宣传教育有待强化。就整个信用宣传工作而言,我市宣传面还不广,知晓度还不高,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全社会和企业、个人的诚信观念及意识还不强,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及新形势和时代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有待加强信用建设宣传,不断提升整个社会和企业的信用素质及信用道德水平,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社会环境。

下一步,我市信用建设工作将在国家、省指导下,按照市信用《规划》的部署分期分步持续推进。在年内,根据《广元市201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我委将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抓紧推进各项信用建设任务落实,着重强化如下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按照“双牵头”体制,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充实部门成员(单位),立足广元市情,着手构建信用建设的具体工作管理机构,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健全和强化领导体制、工作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全市及部门信用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为信用建设工作开展提供强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加快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构建。按照我市“一网、四库、一平台+N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技术架构,积极搭建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稳健实施“四大”数据库建设,整合部门(系统)信息资源,初步构建上联省,覆盖市级部门、县三级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各级部门和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信用信息服务。三是强化“双公示”和信用联合奖惩。坚持“双公示”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力度,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科学行政,强化“阳光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信用建设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及工作机制,强化对守信对象的鼓励、宣传和对严重失信对象的联合惩戒力度,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对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建设局面。四是强化督促部门(行业)信用建设。积极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各自部门(系统)的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及信用的工作制度等建设,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进度目标,保障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积极开展信用建设督查监管强化对各部门(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动态管理,实施信用建设工作动态月度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和把握全市信用工作进展情况。探索构建信用建设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初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具体督查、考核办法。争取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各级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实施督查和考核。六是积极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建设舆论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对国家、省信用建设的重大决策、相关政策、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我市信用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及进展动态、信用建设成果等内容的宣传。扩大信用建设影响面,强化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再次向你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但文忠;联系电话:0839-3318100)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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