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今年省、市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相关政策要求,为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本增效,现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 //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认定。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办事指南,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