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0〕38号)要求,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及煤炭供应情况,确保煤炭稳定供应,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以解决实际困难为导向,精准指导煤矿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积极协调煤矿加强生产组织并稳定煤炭产量,着力解决煤矿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及时上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经信等部门加强能源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测,及时报告需解决的困难问题,确保本地区煤炭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