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发改〔2020〕194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招投标管理科 浏览量:12311 发布时间:2020-05-13 分享: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

关于印发《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扎实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纪发〔20205号)及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25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了《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水利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512


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

实施方案

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及《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纪发〔2020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250号)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推进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制度障碍。针对我市现行招投标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探索构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监管机制。分行业制定完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体系,规范异地远程评标,实现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5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监管制度,开通异地远程评标功能;10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完善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体系,上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集中整治查处,着力解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分行业分层级对20191月以来招标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核查。项目法人单位对已招标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追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620日前,分行业完成自查,920日前,完成核查;1020日前,完成治理期间收到的案件线索查处)

(三)强化中介管理,着力解决招标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问题。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等问题,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针对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探索建立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9月20日前,各部门制定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三、治理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县区参照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紧盯落实落地。要从本级查起,从自身改起,为系统治理作出示范。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招投标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建立台账进行督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提升能力水平。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强化党纪国法教育;依托招投标营商环境评价,组织招投标监管绩效评比,注重发掘推广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四)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开设举报专区,为群众举报提供“绿色通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并做好依法查处、转交转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加强舆论引导。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系统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曝光,有效发挥震慑作用,促进工程招投标市场自我净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治理效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对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有效解决工程招投标领域的顽疾。

(二)狠抓任务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系统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一级抓一级,推动系统治理延伸到最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研判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主动开展案件查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系统治理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力、社会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县区,将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三)加强信息沟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时对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报告(包括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等),连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和核查项目情况表(附件23),分别于620日、820日和101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在各部门报送材料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附件:1. 广元市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

2. 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3. 核查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广元市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

电话和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元市发展改革委

吴琨

0839-3262774

469919081@qq.com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贺茜

0839-3372317

269180140@qq.com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冉智友

0839-3262907

394929761@qq.com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侯亚

0839-3264703

244510173qq.com

广元市水利局

赵炳玉

0839-3265364

394929761@qq.com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钟裕彤

0839-3263452

7716167@qq.com



附件2


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行业

信访

内容

处理

结果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1.行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

2.移送公安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请注明移送时间和移送到的单位名称。

3.请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汇总填写。


附件3


核查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

项目

名称

项目

业主

监管

部门

核查

结果

处理

结果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1.行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

2.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监管职责的单位。

3.核查结果:核查无问题的,填写无;核查发现问题的,填写具体问题。

4.处理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处理,并填写结果。

5.移送公安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请注明移送时间和移送到的单位名称。

6.请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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