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电子化招投标便利度。由专人指导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不见面投标、开标”,投标人在家或通过电脑上即可参加开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公开招投标79个,中标总金额为16.55亿元,不见面电子招投标率100%。
二是多种形式缴退投标保证金。支持和鼓励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采取现金或支票、银行保函、现金加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及时自动退还非中标人和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一步减轻资金成本压力,累计为投标企业及时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5.56亿元,退还率100%。
三是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招投标有关政策,将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至1%以内,较2021年降低0.89个百分点,为投标企业减负9200余万元,大大提高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