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力度,引导和鼓励不良信息主体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昭化区率先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主动告知转作风。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24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告知义务,强化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作为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压实主管部门对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和修复信用记录的帮助指导责任。
规范流程提效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信用修复工作认识水平,推行“三次告知”法,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时首次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二次告知、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满时三次告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台账,按最短公示期时点梳理可开展信用修复的失信主体名单,主动对接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及时跟进并改善自身信用状况,进一步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多措并举优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开通信用修复咨询热线。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出台《昭化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企业信用修复知识宣传手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放信用修复宣传手册。打通服务堵点,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区信联办“双线”联络对接模式,解决企业信用修复疑难问题,全面保障社会主体信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