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苍溪县城郊中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 浏览量:7416 发布时间:2020-08-26 分享: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调整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苍发改﹝201866号)收悉。按照“一校一议、实地查验、据实监审、补偿成本”的原则,根据我委对苍溪县城郊中学校学生公寓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学校运转、学生家长负担能力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苍溪县城郊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500/.学期。

二、执行时间:从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学校应按规定及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和缴费现场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做好学生家长的咨询解答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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