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拟补充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公示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补充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拟补充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我委投资科。
联系电话: 0839-3264427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