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21号)
为有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强化前期项目策划,提升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效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近日,我委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自然资发〔2019〕121号)。
《管理办法(试行)》共十四条,主要从目的意义、适用范围、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来阐述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生成管理。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