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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何先森 写信时间 2023-04-10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3-04-11
联系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石马郡 联系电话 133****8436
信件主题 关于充电桩建设发改委立项备案
信件内容 发改委领导您好,本公司拟在自有停车场建设新能源充电桩,若需向贵单位备案需要准备那些资料?申请备案时是本公司申请还是可以由本公司选聘的合作方申请? 盼予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经与“何先森”(13330738436)电话联系,了解到该项目需在古堰路停车场修建新能源电桩,并已纳入《广元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印发的《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条: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要求,依据发布实施的发展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已电话告知“何先森”,项目业主需注册并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tzxm.sczwfw.gov.cn/),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提交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主办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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